照明设备安装的基本要求

  1. 灯具的安装高度:一般室内安装不低于1.8米,在危险潮湿场所安装则不能低于2.5米,如果难于达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或改用36伏低压供电。
  2. 室内照明开关一般安装在门边便于操作的位置上拉线开关安装的高度一般离地2至3米,扳把开关一般离地1.3至1.5米,与门框的距离一般为巧至0.20米。
  3. 明插座的安装高度一般离地1.3至1.5米,暗插座一般离地0.3米。同一场所安装高度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应大于5毫米,成排安装的插座高度差不应大于2毫米。
  4. 固定灯具需用接线盒及木台等配件。安装木台前应预埋木台固定件或采用膨胀螺栓。安装时,应先按照器具安装位置钻孔,并锯好线槽(明配线时),然后将导线从木台出线孔穿出后,再固定木台,最后安装挂线盒或灯具。
  5. 采用螺口灯座时,为避免人身触电,应将相线(即开关控制的火线)接入螺口内的中心弹簧片上,零线接入螺旋部分。
  6. 吊灯灯具超过3kg时,应预埋吊钩和螺栓。软线吊灯的重量限于1kg以下,超过时应加装吊链。
  7. 照明装置的接线必须牢固,接触良好,接线时,相线或零线要严格区别,将零线接灯头上,相线须经过开关再接到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