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上的安全阀选用应满足使用要求。在选择和鉴别时,应先注意密封面材料、阀体材料和公称压力是否满足要求。因为以铜为阀体材料的安全阀往往不能满足工作温度或工作压力的要求。铜质安全阀座的安全阀存在密封面密封性差和粘连等问题。一般用于蒸汽的安全阀,其阀体材料为碳钢,阀座材料为不锈钢。

(2)安全阀的公称压力是在基准温度下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对于铜阀体的基准温度为120℃,对于钢阀体则为200℃。锅炉安全阀在介质温度超过20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要比公称压力低。因此,在饱和蒸汽压力超过1.4MPa以及有过热器的锅炉上选用安全阀时,应根据实际工作温度去选。另外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7)中规定,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安全阀应采用全启式安全阀。

(3)对蒸汽锅炉,每台锅炉至少应装设2个安全阀(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可只装1个安全阀:①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5t/h的锅炉;②额定蒸发量小于4t/h且装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锅炉;③对于可分式省煤器出口处,蒸汽过热器出口处,再热器入口处和出口处以及直流锅炉的启动分离器都必须装设安全阀。

(4)对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1.4MW的锅炉至少应装设2个安全阀。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4MW的锅炉至少应装设1个安全阀。

(5)对于蒸汽锅炉上安全阀的排放能力要求:①锅筒(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额定蒸发量;②在锅筒(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之后,锅筒(锅壳)内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时计算压力的1.1倍。

(6)对于热水锅炉上安全阀的排放能力要求:①热水锅炉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内的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的1.1倍;②对于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低于100℃的锅炉,当额定热功率小于或等于1.4MW时,安全阀流管直径不应小于20mm;③当额定功率大于1.4MW时,安全阀流管直径不应小于32mm;④对于额定出口热水温度大于或等于100℃的锅炉,装在锅炉上的安全阀的数量及流道直径需重新计算,或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办。

(7)所有锅炉上的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应安装在锅筒(锅壳)、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阀和锅筒(锅壳)之间或安全阀与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气管(或取用热水的出水管)和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