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宝石矿物经过加工,再用于人们的装饰,才可称为宝石(或称珠宝)。作为合格的宝石,至少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美观

这是宝石的首要条件。要求颜色艳丽纯正,透明无瑕又光泽灿烂,或呈现变彩、变色、星光或猫眼等特殊光学效应。

2.耐久

宝石不仅要求一时的美观,更重要的是具备保持艳丽和闪光的耐久性,即必须坚硬(珍贵宝石应在摩度硬度7以上)耐磨和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

3.稀罕

宝石以产出稀少为贵,即使是很艳丽的宝石,若其资源分布很广泛,其商业价值就会受到影响。例如在几个世纪以前,当欧洲发现紫水晶初期,由于美丽新额,曾被视为珍贵宝石。但当在巴西等地发现优质紫水晶大型矿床后,紫水晶就不再享有珍宝之名了。又如质地上乘的祖母绿宝石,每克拉售价高达两万美元以上,比钻石还要贵得多。这并不意味着祖母绿的性能优于钻石,而是由于优质祖母绿在世界上的产量比优质金刚石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