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利用系统的运行调度的内容为根据实际产生的沼气量,确定多少沼气用于锅炉,多少沼气用于沼气发动机和其带动的发电机或风机。并由此而确定沼气锅炉的台数和沼气发动机的台数,一般上述设备应在2台以上,便于运行中相互替补备用。

编制调度方案时,应根据设计的沼气产量,污泥所需的加热量、热水、蒸汽的需要量,沼气锅炉的热效率、发动机的机械效率及热效率等要素进行综合编制,合理调度。运行调度的原则是在保证满足消化池加热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多开沼气发动机发电或带动鼓风机运转,使沼气得以充分利用。当用沼气发动机的余热可满足消化池加热的要求时,则应将沼气全都用于沼气发动机发电或带动鼓风机运转。具体运行调度方案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加以修正,以最经济、最安全的方式调度运行。